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绿色金融如何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作用?未来应如何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
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中必然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更进一步来说,不仅是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还包括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未来不同着力点的金融供给将共同增强我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能力。
中国环境报:如何看待“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二者之间的关系?
施懿宸:前者是站在金融发展的视角讲的,后者是站在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的角度讲的,又因为金融支持实业发展,所以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未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等进行充分部署。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来看,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中必然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但转型的复杂性也说明了需要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供给。更进一步来说,不仅是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还包括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未来不同着力点的金融供给将共同增强我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能力。
绿色低碳产业作为重要的新质生产力,要求我国未来不仅要从宏观层面做好金融的“五篇大文章”,还需要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上有更多变化,比如新兴领域需要更多耐心资本加持。所以,要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不仅需要绿色金融,还需要金融综合能力的提升。
中国环境报:近年来,我国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
施懿宸:首先,我国政府在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上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七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成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纲领性文件。2020年,我国“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金融进入发展快车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对绿色金融制度建设、产品创新等作出指引性安排,从战略层面为新阶段绿色金融发展定调。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进行深度部署。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这一政策强调了绿色金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为金融机构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其次,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有序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构建。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为金融行业更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此外,我国政府还加强了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评估。通过建立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制定绿色债券评估标准等措施,确保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同时,还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的评估和监督,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即从原来地方试点拉动为主的发展格局,向全国各省域及市级层面覆盖延伸,正在实现更广范围的运用与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纬度更加多元。
中国环境报: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如何?有哪些特点?
施懿宸: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即从原来地方试点拉动为主的发展格局,向全国各省域及市级层面覆盖延伸,正在实现更广范围的运用与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纬度更加多元。
首先,金融发展水平位居前列的地区,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
其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水平保持领先。政策体系方面,国家绿金改试验区均在“十四五”规划中重视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并发布指导文件,激励约束政策惠及面更宽、落地性更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与市场措施配置更完善。市场实践方面,国家绿金改试验区显现出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所取得的切实成果,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累了经验。
总体而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始关注并参与绿色金融市场,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绿色融资需求。
中国环境报:绿色金融产品有哪些?应如何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典型案例?
施懿宸: 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以及以碳金融为代表的环境权益类工具。
在加强绿色金融的产品创新方面,除了继续优化政策引导外,未来要更充分地应用金融科技与信息化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投资组合,形成更高质量的产品供给。同时,加强银行、保险等不同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同,加强产品间的联动创新,缓释绿色风险。
针对绿色发展领域产业和项目所需资金量大、期限长等特点,绿色金融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投融资机制,开发相应的绿色融资工具,吸引了社会资金流向绿色发展领域。
以光伏项目为例,浙商银行与光伏设备领军企业正泰集团积极合作,共同推出了“光伏贷”产品,创新“银行+核心企业+小微企业农户”产业链服务模式,解决了农户购买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融资痛点。农业银行清远分行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将财政补贴应收账款与电力收费权进行分开确权质押,既可确保质押的透明性和清晰性,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也可帮助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有效应对财政补贴缺口大的问题,以及缓解由此产生的贷款还本付息的经营压力。绿色保险在光伏行业的应用也逐步完善,目前,已有包括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大地保险等公司针对光伏产业链的大部分环节提供了相应的保险产品,包括质量保证保险等。
以支持农业项目绿色发展为例,如农发行甘南分行推行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帮扶户”创新模式,同时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养殖户贷款,实现了养殖、加工、销售、废弃物利用一体化,有效促进了畜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作用;持续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效衔接;持续完善ESG标准体系,发挥监管引导作用;将环境与气候风险纳入审慎监管,构建气候风险政策体系;加快出台科技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标准及政策指引。
中国环境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未来应如何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
施懿宸:其一,强化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构建明确的绿色发展技术规范和约束框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金融机构需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及相关执行流程和机制,并在绩效考核中充分体现实施情况。
其二,持续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效衔接。首先,需要完善转型金融顶层设计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转型金融标准体系、碳核算体系、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激励约束机制等相关标准。其次,建议监管机构健全环境风险压力测试体系,推出相应风险管理方法和应对工具,充分发挥数字化手段建立起健全的碳排放数据采集、碳核算、碳账户管理和评价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库。
其三,持续完善ESG标准体系,发挥监管引导作用。未来,应针对ESG指标体系与披露要求给出更加明确详细的规范指引,将“双碳”、可持续发展等当下重点战略目标纳入ESG指标中,助力金融机构客观、明确地识别“绿色”和“转型”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相关ESG指引需强调企业应保证数据真实性,政府监管部门可对数据造假、瞒报错报等现象采取不同程度的警告和惩罚措施,从而有效减少“洗绿”风险。
其四,将环境与气候风险纳入审慎监管,构建气候风险政策体系。建议从监管层面进一步完善气候相关风险审慎监管框架,不断拓展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的领域,加强两者协调作用。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探索环境风险管理工具,重视研究气候政策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之间的相关性,构建科学有效的气候风险识别和评估框架与模型。此外,建议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纳入气候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气候信息披露的标准和机制,同时建立统一的风险量化测算标准和评估参数,与国际公认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进行接轨。
其五,加快出台科技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标准及政策指引。积极探索“科技+绿色金融”的融合应用研究,构建适合金融业稳健运行的金融科技及绿色金融发展体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渠道,改进业务流程,实现ESG投前风险识别与分类、投中差异分配与管理、投后动态监控与追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以有效提升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