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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注意!这些区域不得再收购废金属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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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设点工作,加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管理,我市将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禁设区域。

  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禁设区域适用范围: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邗江区和政府重新调整行政区划纳入城区管理的地域。市区范围内的矿区、油田、港口、军事禁区、大中型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和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对现有设立在禁设范围内的经营单位,将限期迁移、转业、停业,违者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处理,坚决取缔非法设点、无证经营的收购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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